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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在一個“行業”的初創期,就必須著手考慮去建立一套盡可能顧及久遠、完整實用的“基礎技術體系”,以保證“行業”能在統一的規范下,有秩有序的健康發展。我國電纜行業從新中國成立后,經過近六十年的持續高速發展,行業的導體總用量從1949年的6500噸銅,發展到 2006年的200多萬噸用銅量和100多萬噸的用鋁量,成為產量************,產品的總體技術水平進入世界前列的龐大行業。在如此巨大的發展中,早期及時創建的“基礎技術體系”確實起了重要的保證作用。
2、行業的“基礎技術體系”應包括:
(1)產品的骨架體系,即產品的分類、分層次以及界定各自的涵蓋范圍。
(2)產品正確、簡明的表達,即類別的定義,產品的命名規則、型號的編訂和申請辦法、型譜。
(3)專業技術名詞、術語的統一規范以及相應的解釋。
(4)產品的技術標準以及上引下延的相關標準、標準體系以及標準制定、審查、批準等法規。
(5)制造企業采用的各種工藝、質檢及企業管理的各種規范。
3、我國電纜行業“基礎技術體系”的創建工作始于1959年秋。從1949年起,經過三年國民經濟修復準備期和勝利完成國民經濟“一·五”計劃后,我國的電纜行業已經初具規模。當時全國已有上海、沈陽等六家大型的部直屬國營線纜廠以及上海、天津、北京、成都、廣州等地由眾多民辦企業調整、合并充實后的上百家公私合營線纜廠。當時產品品種和產量已基本滿足國民經濟的需要。1959的年度導體總用量已達到19.02萬噸,為1949年的29.26倍。 同時各企業都已經吸收和培養了大批專業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和技工。而由上海交通大學、哈爾濱電工專科學校培養的電纜、絕緣專業畢業生已陸續分配到崗位上;作為部直屬的技術歸口單位上海電纜研究所已成立二年多。因此,機械部七、八局(電工局前身)根據中央的精神、機械部的要求,下文給各專業歸口研究所,要求各研究所著手準備制定本專業的產品型號、型譜,以及主要的技術標準;隨后又召開一些會議進行布置和商討。
4、電纜所在接到指令后即確定由副所長兼總工程師葛和林親自負責領導和組織展開工作,在技術情報室設立了工作組,并組織所內的老專家(李杜、郭敬林、余為豹等)和負責產品的幾位青年技術員兼職參加(作者、樓玉英、李玉信、許建華等)。后來此項工作劃歸新建的總師辦負責。 當時擬定,首先要確定“型號編制的原則和辦法”,并編寫型譜的方案。同時立即組織力量翻譯蘇聯的相關產品標準(國標)和技術條件(蘇聯的局標)并參閱部分英國標準;同時確定先起草十余個主要產品系列的中國產品標準草案和中國標準的格式、內涵等。以上工作的展開,促使行業內的管理和技術人員都開始重視行業的基礎技術工作。
5、電纜行業內從一開始就建立起的、非常良好的團結合作精神是創立“基礎技術體系”的重要保證。任何一個項目都是由電纜所擬出草案討論稿,再與骨干企業主要技術人員反復討論、審議,然后擬定的初稿在全行業內征求意見,召開全行業的審查會審議修改后才定稿報批,最后由機械部電工局正式批準、頒布。后來,一些骨干廠也擔負了大量地項目起草工作。“型號編制辦法”是1961年5月,在“電纜專業科研工作會議”上正式通過的。型譜是該會議討論后進行修改完善,于1962年完成的。第一批產品技術標準是在1961年冬在行業第一次“全國標準審查會議”上討論通過并上報,由機械部電工局于1962年秋以“局標”即【電(D)xx-62 標準】形式批準頒布、執行。這是電工各行業第一批制定的中國產品標準。
6、關于產品的骨架體系,產品和專業名詞的統一規范等工作一直貫穿在各項行業基礎工作中。但由于當時人少工作多,專業人員都是兼職的,無暇匯總分析總結并成文公布。直至1973~1975年,電纜所奉命組織全行業編寫《電線電纜手冊》的過程中(當時所內和各企業的技術工作均處于半停或全停狀態),才有機會集中全行業專家進行系統地綜合分析。將以前不斷形成和修正積累的成果加以匯總,并做了全方位的補充和完善工作。這樣,初步構建了我國電纜行業的“基礎技術體系”,且有了較完整表達的載體。
由于“文革”的干擾,《電纜手冊》第一冊在定稿后拖了三年,于1978年5月才第一次印刷出版。據說是“文革”后國內出版界的第一部大型技術書刊。《手冊》第二冊(材料分冊)于1980年9月出版。可以說,《電線電纜手冊》(一、二冊)是電纜行業前二十多年的技術和知識結晶,也是行業“基礎技術體系”首次完整的匯總。《手冊》的出版正好迎接了電纜行業新一輪更大規模的大發展,使大量的新辦企業或擴展企業從剛起步就能應用電纜行業的基礎技術體系。
二、電線電纜的定義和產品分類
(一)電線電纜的定義
1、在《電線電纜手冊》第一冊首版的“概論”一開頭,作者首次在國際上給“電線電纜”擬定了一個定義,即“電線電纜是用于傳輸電力、傳遞信息和實現電磁能量轉換用的一大類電工產品”。這個定義涵蓋了電線電纜廣泛應用于電力系統中所有的體系,采用有線傳輸的信息傳輸系統以及從發電機、電動機、變壓器到各種電器儀表中需要電磁轉換的核心部件中。因此,三十年來,這個定義得到了國內同行的廣泛認同和引用,也被不少國家的同行認可和采用。定義概括了電線電纜產品服務的寬廣領域,又深刻揭示了電線電纜在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2、作者現在自省其原因,是因為我國這本手冊作為國際上第一本較全面、內容完整的電線電纜專業手冊(當時查閱到只有英國和日本在1940~1960間各有過一本電纜手冊,但英國版的是基礎理論性的,日本版的是較詳細的品種介紹),應該給“電線電纜”下個定義,讓人們簡明的知道“電線電纜”的含義和涵蓋的范圍。同時,作者自幼開始有一個習慣,即喜對“一個名詞”追尋其含義及與相近詞匯的區別(這是“漢語”在世界文字學中一個突出的特點)。當作者成為上海交通大學“電纜與絕緣技術專業”的首批學生之后,在學習專業課書本(均為原蘇聯教材的翻譯油印本)時,卻找不到“電線電纜”的定義。1957年畢業分配到上海電纜研究所工作后仍繼續著思考。在隨后的十幾年工作中,一方面與用戶部門有廣泛的接觸,另一方面,作者經常被指派到上海電纜廠、無錫電纜廠等企業舉辦的培訓班以及給每年分配進電纜所的非電纜專業畢業生講“電纜專業知識”課。面對學員們的提問,作者不斷試著回答并逐步深化,結合工作中的體會綜合分析,才形成了概念。 因此,在1972年底接到機械部軍管會下文要求電纜所組織編寫《電線電纜手冊》的任務,當時所內“文革”但結合領導小組組長沈康同志(“文革”前后均為上纜所黨委書記兼所長)要求作者當手冊編寫組組長負責組織行政工作,作者感到應該把二十多年行業內的技術認真總結在《手冊》中,并有責任對“電線電纜”及各大產品給出定義。
(二)電線電纜產品的大類 早在1959年起,電纜所內已逐步將電線電纜產品劃分為五個大類。在編寫《電線電纜手冊》過程中,則進一步明確了五個大類的名稱和區分大類的原則,給出了大類產品的定義以及各大類下面的層次,構成了較完整的產品體系。
1、產品大類區分的原則 從產品的應用領域出發,兼顧到產品生產工藝的學科相近性和專用設備的共用性加以綜合考慮。 前者是產品品種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根據“電線電纜”的定義,電線電纜分為三大領域:電力傳輸系統、信息傳遞系統和所有用電或有電磁波的設備、裝置、儀表中的內部用電線,特別是承擔構成電磁轉換用的“繞組”中的絕緣線。各個服務領域有著各自突出的功能要求和千差萬異的使用環境條件。老產品的改進、提高,新產品的不斷開發,在各自使用的領域內均有基本的共性要求。同時大類(包括下層的小類系列)按使用領域分類有利于用戶合理選用和制造企業銷售渠道合理劃分。
后者是從使企業合理劃分生產車間、設置生產設備以及從材料和工藝技術的相近性出發,使企業的生產組織、工藝技術管理以及檢測、材料、經營、統計等管理更具有相近性,從而可提高技術和效率,增加效益。
三)產品分類的層次 產品大類以下依次分為小類、系列、品種、規格等層次。
1、小類 區分的原則仍以產品使用領域的相近性為主。這對于品種系列特別繁多,專用場合明顯的電氣裝備用電線電纜大類特別重要。對于近三十年來迅速發展起來的光纖光纜、電子線纜也十分重要。至于像電力電纜,使用場合較單一,其小類的劃分并不太重要,主要用在市場調研和行業統一時有需要。
2、系列指產品的用途、結構、材料基本相同或相似的產品,往往歸于同一產品標準或分標準之中。同系列的產品,屬于結構或單項性能延伸性的較多,相互替代使用的可能性較大。
3、品種則是產品的基點,產品的用途特性差異,結構組成不同,材料不同等,即使在同一系列中,也是多個不同的品種。一個品種有一個產品名稱、一個型號,互相對應。
4、規格是指同一品種結構尺寸大小或絕緣線芯(或纜芯)芯數不同,絕緣厚度不同(工作電壓等級)等。規格變化不作為品種變化,在型號中不作顯示。但在生產卡、供銷合同、電纜盤上必須標志出規格和數量。
(四)電線電纜產品的五個大類
1、裸導體與裸導體制品定義:僅有導體而無任何絕緣層、在安裝時必須加上外部絕緣的產品統稱為裸導線與裸導體制品。可分為四個小類:裸單線、裸絞線、軟接線和編織線、型線與型材。
2、電力電纜定義:在電力輸、配、功各級電網中能長期、安全地傳輸大容量電能的絕緣電纜稱為電力電纜。可分為六個小類: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充油電纜、聚氯乙烯絕緣電力電纜、交聯聚乙烯電力電纜、橡皮絕緣電力電纜和架空絕緣電纜。可以看出,主要從絕緣類型顯示小類。
3、電氣裝備用電線電纜定義:
凡是從最后一個開關裝置將電能直接傳送到各種用電設備、器具作連接線路的電線電纜,各種電氣裝備內部的連接、安裝線以及信號、計測、控制系統中用電線電纜統稱為電氣裝備用電線電纜。這一大類的名稱在1978年《電線電纜手冊》出版前,行業內曾采用過諸如“各種工業用電線電纜”、“橡塑絕緣電線電纜”(因為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前,電力電纜、通信電纜均采用紙絕緣結構)、“供配電用電線電纜”等。在1973~1975年間編寫《手冊》時,作者構思了這個大類名稱和定義,并經與參加《手冊》編寫的西安交大劉子玉、上海交大王壽泰、哈爾濱電工王景璞等老師討論后才定下,后經過行業內審查討論通過,沿用至今。由于這一大類的產品涉及面非常廣泛,發展快,品種特別多,即使是定義中限定了三個范圍,但仍有掛一漏萬之處。作者多年來一直在思考,希望能有更好的名稱和定義取代。
正由于此,本大類產品劃分的小類已變更多次,2001年,作者應“機械工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要求而編寫《電線電纜制造基礎知識》一書中,將本大類分為七個小類,并把射頻電纜劃歸“電子線纜”中。
電氣裝備用電線電纜劃分七個小類如下:
通用絕緣電線,移動式橡套軟電纜,電機、電器、儀表用電線電纜,交通運輸設備用電線電纜,地質勘探和采掘工業用電線電纜,直流高壓軟電纜,計測、控制用電線電纜。
4、通信電線電纜定義:用于有線傳遞、傳真、電視、電子郵件等各種信息用的電線電纜。本大類可分為市內通信電纜,對稱式長途通信電纜,同軸電纜和電信設備用電線電纜。由于“信息傳遞”是近幾十年技術發展最快的一個領域,光纖光纜和高速率數字式傳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幾十年前的設備、技術和系統迅速淘汰或更新。因此,作者認為這一大類的定義和分類以及遠遠脫離了時代前進的步伐,亟需加以修正。
5、電磁線定義:以繞組形式在磁場中切割磁力線產生感應電流或通以電流產生磁場,即能實現電磁能力互相轉換而采用的絕緣電線稱為電磁線。電磁線分為兩個小類:漆包線,繞包線。我國在1983年起向國際標準IEC靠攏后,當時負責標準工作的人員決定以翻譯名稱“繞組線”取代“電磁線”這個類別的名稱。2001年8月出版的《電線電纜手冊》第一冊也采用了“繞組線”這個名稱。
三、產品的命名和型號編制
(一)電線電纜產品的命名任何一種產品的某一品種必須有一個完整的名稱,以避免與其他品種混淆,這對產品制造企業的生產組織和管理,對用戶的設計、選用、購置以及使用維護均十分必要。線纜產品外形大多近似,又不能拆裝,因此尤為重要。如一根外形、結構完全相似的鋁絞線就可能是純鋁的或某種鋁合金或稀土鋁制成的。漆包線從外表上只能見到漆的顏色,但卻是多種絕緣漆的一種,它們在性能和使用范圍等方面有很大的差異。
1、 產品的名稱中應包括:
(1)說明產品所屬的大類、小類或系列名稱;
(2)主要結構材料或結構型式,結構愈復雜,名稱愈長;
(3)重要的附加特性或特征。
2、 產品名稱的順序通常是先內到外的說明導體、絕緣層、內護層、鎧裝層、外護套所采用的材料,然后是產品的類別(以大類名或系列為主),主要是說明產品的適用范圍,最后是附加特征或其他需要強調的特性,如阻燃、防火等。名稱一般不加頓號,附加特性、特征也可放在最前面。例如:銅芯泡沫聚乙烯絕緣填充式擋潮層聚乙烯內護套鋼帶鎧裝聚乙烯外護套市內通信電纜;阻燃型銅芯耐熱105℃聚氯乙烯絕緣電線,或稱銅芯耐熱105℃聚氯乙烯絕緣阻燃電線。
3、在確認不會發生混淆的前提下,產品的名稱可以適當省略、簡化。如對不允許采用鋁線芯的產品,如礦用、船用、橡塑軟線、汽車線、航空導線等,產品名稱中可省去“銅芯”二字。對行業內已熟悉的名詞,可適當簡化,如乙丙橡皮絕緣可簡稱乙丙絕緣,無堿玻璃絲可簡稱玻璃絲等。
4、應該說明,產品稱為“電線”或“電纜”,國內外均無嚴格的區別規則。一般的習慣是把沒有絕緣層的裸電線或雖有絕緣但結構較簡單或產品外徑較細、芯數較少的稱為電線,反之則成為電纜。但上述區別只是相對的概念,有些產品類別是剛出現時定的名,長期使用后就變成“約定成俗”而沿用至今。例如:橡塑絕緣電線,大量采用的是6mm2及以下的小線,而標準中也有120 mm2及以上的大截面產品,但仍統稱為“電線”。又如電視圖像信號引入的品種,外徑只有6mm左右的單根絕緣線,卻稱為“小同軸電纜”或“公用電視電纜”。
(二)電線電纜產品的型號編制辦法機電產品中,線纜產品的名稱特別長,這是由于外形相似又看不見內部組成、材料變化多等因素所造成。因此,制定型號來簡便表達顯得特別重要。型號是產品品種的代號,一個品種有一個型號,從型號應可寫出該品種的產品名稱,相互對應。
1、電線電纜產品型號的編制規則
(1)型號由漢語拼音大寫字母加上阿拉伯數字組成;
(2)排列的順序是:首先是類別、用途,然后是從內到外的結構件用的材料代號,均用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表示。附加的特征代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置于漢語拼音之后,表達的方法是比漢語拼音小三分之一,如YJV22。(22表示鋼帶鎧裝聚氯乙烯護套)聚氟材料用F(氟)。至于1956年首先采用的聚氯乙烯料的代號是個例外,用VJC代表“維尼綸”,是早期銷入我國來時的商品名,沿用至今。
(3)說明特殊使用環境的文字,代號放在型號后,中間加一個半劃線,也允許放在型號前再加半劃線,如阻燃、耐火等,其中再分等級時,加英文字母A、B、C(與國際標準一致)。因此型號組成的順序是: 類別用途 導體 絕緣 內護層 結構特征 外護層或派生產品 使用特征1 2 3 4 5 6 71~5和7項以漢語拼音字母表示;6采用數字,最多用3個數字。
2、型號編制中的省略原則 在型號編制中,省略字數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對于量大面廣的常用品種,否則8~9個漢語拼音字母連成一堆,很難記憶和應用,失去了制定型號以方便使用的目的。但省略的原則是制訂出原來的型號應具有單一性和不可混淆性。 省略主要體現在第1~2項,第5項只有少數產品使用。
(1)絕緣電線電纜的導體應以銅為主,但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由于國際上對我國的經濟封鎖而無法進口銅,當時電纜行業奮發圖強,全力研制采用鋁導體的線纜產品,除電力系統用的產品(力纜、布線等用)外,還推廣了鋁電磁線、鋁芯電話電纜、鋁芯橡皮軟電纜等,度過了三十多年的困難。電纜行業在1979年用銅14.56萬噸,用鋁達14.68萬噸,超過了用銅量。當時行業實行的“以鋁代銅”的技術政策,既是無奈,但又證明了電纜行業廣大職工的智慧和斗志,使電纜行業的光榮歷史之一。 從技術經濟的合理性上,只有架空導線和少數品種宜采用鋁導體。因此制訂型號時就確定,凡采用銅導體的產品均省略導體代號銅(T),少數品種(如電力電纜等)可以兼用銅或鋁的產品,也不標銅的代號,只有在用鋁時才應加上導體代號L(鋁)。
(2)有二個產品大類不標出大類代號,即裸電線與裸導體制品,電力電纜,電磁線則可標出小類號,如漆(Q)包線,繞包(SB)線,SB中S表示紗,是沿用早期的產品代號。 電力電纜沒有大類號,而小類號用絕緣料表示,因此將絕緣號放在前面,導體號放在第二。如鋁芯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電力電纜的型號為VLVY,銅芯塑力纜型號為 VV。交聯聚乙烯用二個字母JY,J表示交聯,Y表示聚乙烯。
(3)第5項的結構特征常指特殊的結構形狀,如接觸網導線(電車線)有圓形(Y)、溝形(G)。自承式市話電纜的自承式用“承”(C),帶有屏蔽結構的加P(屏)等。
(4)第七項是強調適合特殊使用場合的標記,如濕熱帶地區用加(-TH)、阻燃加(-ER)、耐火加(-NH)等。
四、常用專業技術名詞規范
在1960年開始擬訂第一批線纜技術標準時,面對所參考的蘇聯標準翻譯稿及少量英、日標準,除了要確定中國標準的內涵格式外,******的問題是其中的技術名詞采用什么樣的中文詞匯才能確切的表達其含義。當時明確,技術名詞必須具有確切的含義不致混淆,即唯一性和含義性。在1973~1975年《電線電纜手冊》編寫中的全過程中,以及在全行業審查會對初稿分章節逐段的審議中(如第一冊有近百位各企業及學校的專業人員審查、討論了20多天),對線纜產品從結構、材料、制造、檢測等各個方面所采用的技術名詞都作了統一規范(一、二冊共有165萬印字,幾位作者的手稿中“名詞”很不一致),使行業所用的技術名詞第一次作了規范。1982年,電纜行業又參加了部電工局組織起草的“電工名詞術語”國家標準的工作。該標準于1984年正式頒布實施“電線電纜”的標準號為“GB 2900.10-1984”。在本文中,作者僅將最初階段對少數技術名詞的一些構想舉例介紹如下。
1、“額定電壓”電力系統用電線電纜的適用電壓,如用“工作電壓”來標示是不確切的。因為電力網絡系統規定其電壓允許有±5%的變動范圍(即輸出端可高出5%,而到接收端允許降低5%),且電線電纜產品允許用于比額定電壓低的系統中(電機、電器是不允許的)。因此,線纜產品用了“額定電壓”這個名詞。
2、“標稱截面” 所有電線電纜中導線的大小除圓單線用導線直徑表示外,其余都有“截面”表示。但絞線、束線的截面不是實際截面,因絞合過程中單線變形不一,絞合外徑無法準確計算,如用單線直徑及報數計算出來的計算截面也只能是理論數值。同時,線纜產品在生產和使用中,主要是控制“導線電阻”,因此選用了“標稱”這個名詞。這樣即方便了生產的組織,也便于用戶選用,特別是二段電纜連接時,只需選用同一“標稱截面”即可。
3、“計算重量” 除漆包線之外所有的絕緣電線電纜在產供銷一般均以長度計量,但考慮到廠內外的物流過程必須要有重量(嚴格說應是“質量”)的概念。因此在產品的規格中列入了“重量”的概念。但不少線纜產品是很難秤重的,所以提供了“計算重量”的數值供參考。原蘇聯標準中以“重量”表示是不確切的。
4、事實上在標準、手冊中,對每一個專用技術名詞都經過反復推敲,使能“明確又盡可能簡單”地表示其含義,又不致產生模糊和混淆。下面舉幾例加以說明。
(1)“導線長期允許最高工作溫度(℃)” 電力電纜等電力系統用的產品的“允許工作溫度”是最重要的使用參數,在正式表達時必須采用上述名詞,因為它明確了三個要點:導線上的溫度、處于長期正常工作狀態下和是******允許值。
(2)“長期連續負荷允許載流量”載流量是當時確定的一個名詞。正式文字中必須注明“長期連續負荷”以區別間斷式負荷或波動負荷。
(3)“抗拉強度”與“斷裂伸長率” 這是線纜用材料的二項重要技術數據。以前用過許多“名詞”,如“拉伸強度”等,但采用“抗拉”二字強調了以材料為主體抵拉外力的含義,而“斷裂伸長率”則說明是在“斷裂”時的伸長率,比僅用“伸長率”要準確。
(4)“用于產品絕緣或護套上的橡膠復合物”成品應稱為“橡皮”,指的是已經包覆在制品上并 “硫化”。
(5)絕緣電線電纜中的導電構件應稱為“導電線芯”,簡稱“導線”,絕緣后稱為“絕緣(線)芯”;多根絕緣芯成纜后稱為“纜芯”。
(6)電話電纜中二根絕緣芯絞對后應稱為“線對”;10對或25對絞合后稱為“基本單位”;基本單位絞成50對、100對或200對稱為“單位”,然后再成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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